夜晚,凉风习习。
一辆黑色的保姆车在寂寥无人的街道上疾驶。
“吱——”
突然间,前方出现一位长发披肩的年轻女子,司机紧急刹车。
女子倒在了车盖边。
她单薄的身子裹在宽大的病号服里,双手下意识地交叠在小腹前。
“什么情况?”后座的席歌理了理衣服,就跟司机下车查看。
她刚赶完通知,累得慌,正盼着早点回家歇息。
“席歌小姐,大概是哪个迷路的病人吧,你看,我们要不要先送她到医院?”司机询问道。
席歌忍着眼中的倦意,点点头。
“不要……我不要去医院……”那名女子神情恍惚地起来,露出刚被头发挡住的大半张脸,脸上残留着泪痕。
“盛小姐!”席歌吓了一跳。
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觉得看着盛晚晴样子,挺可怜的。
“你还是到医院看看吧……”
“不要……”盛晚晴眼神涣散,惶恐地逃开,而她本来就没恢复,刚跑了没几步,就昏倒在地上。
席歌蹙眉,红唇微启,嗔怪道:“喂,你起来啊,我不是做慈善的。”
盛晚晴却已经一动不动。
“好吧,算我倒霉。”下一刻,席歌又抚了把额头。
盛晚晴感觉自己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她仿佛回到十六岁那年。
那个时候,她不敢跟外界有过多的接触,到了课间,也只敢待在教室里。
而这天的课间,教室全空了,从操场传来的一阵阵欢呼声让她感到好奇。
她慢慢地挪到窗边,遥望操场的方向。
这时,她的好友兼同学顾小雅从走廊跑过,骄傲又欢乐地喊了一声:“我哥哥好棒!”
她才知道,那个被她从五岁起就藏在心里的男孩,从国外回来了,并且转学到了她所在的学校。
她的心情激动得难以言喻,第一次跑到操场上,挤到了人群的最前面。
当看到那个身姿矫健,阳光俊朗的少年时,她的心砰砰直跳。
他比小时候高了、帅了,身边围绕的各种女孩子也更多了。
可那天,待一场篮球赛结束,她还是鼓起勇气,到他面前,对他说出自己的名字。
“盛晚晴是吗?我还记得。”他淡淡地笑,神采飞扬,像一缕阳光,照进她的心底。
正是这一句“我还记得”,让她更加坚定了内心的愿望。
她貌似从他的眼里看到几许情愫,整个人都燃烧起来。
论条件,她比得过任何一个女生,只是她每一天都在担心自己会随时死去,便只能继续藏着已萌芽的爱意。
从那个时候起,她就下定决心,如果她的心脏病能好,她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跟他告白。
后来,她的病确实好了,他们也结婚了,而他却不再是当初能够温暖她心灵的阳光。
他将她的双手捆住,面目狰狞,残忍嗜血,亲手掐住了她孩子的脖颈。
那个未成形的孩子在无助地哭喊,她却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孩子在自己面前死去……
“不……”晶莹的泪珠从眼角蹦出,盛晚晴从噩梦中惊醒,被吓出一身冷汗。
看了眼头顶的吊灯,她慌乱地从床上坐起来,打量着意式风格的卧室。
这是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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