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
难怪身手不凡!
宋德洲一把扯下流浪汉外面的那层衣服,一件几乎褪色的军装立刻暴露在众人面前!
而他肩膀上的两颗星星刺痛了所有人的眼睛!
宋德洲脸色凝重地把那人的乱发拨至两旁,宋余见状,急忙递过去一张干净的纸巾,抹掉脸上的污色,一张清晰的脸裸露了出来。
那是怎样的一张脸?
男人五官清隽,有着一双浓密大眉,鼻梁高挺,夜幕下,衬得那双灰色的眼眸炯炯有神。
只是他的眉尾处横出一道疤痕,蜿蜒直至下颌才消失不见。
当年曾经发生过什么,让他毁了容颜,到处流浪?
被人当街擒获,男子眼底闪过一丝恼怒,“混账!你们知道我是谁吗?敢对我无礼!”
“那你是谁?”
一滴热汗顺着宋德洲的鼻尖而下,滴落在流浪汉的肩膀上,有了汗水的洗礼,那颗星星瞬间更加的耀眼起来。
流浪汉的眼睛空洞了一秒,“我……”
他想不起来他是谁了,最初的记忆是一条河,他被汹涌澎湃的河水拍上岸,身上的血腥味引来几条鳄鱼,他和鳄鱼搏斗逃脱后,漫无目的行走,路上遇到几个进山砍柴的村民,他悄悄跟在那些人身后,被发现后,那些人操起斧头木棍就朝他冲了过来,他不想伤害和他长得一样的人,就一直躲,那些人似乎察觉到他的退让,趁机一刀劈了过来,他慌忙伸手阻拦,锋利的刀尖划过他的脸,一股鲜红的血汩汩涌出,吓得那些村民慌不择路逃跑,而他随手抓起一把植物堵住血,也匆匆往相同的方向跑去。
他越走越远,有时是人烟稀少的荒芜地,有时是人声鼎沸的闹市,但人们都很怕他,都离得远远的,他渴了喝沟里的水,饿了摘树上的野果,有时还会翻垃圾桶,和一群野狗争抢半块包子,他再困难的时候都没想过去抢人,他知道那样做是不对的,虽然很多人视他如虎如狼,但他能忍。
这一路上走来,他总共走了两千五百三十四公里,历经一年多,他不知拼命行走的目的是什么,但心里总有一个声音在告诉他,永远不要停下来!
他遵从内心的命令,从寒冬走到炎夏,从炎夏走到花暖花开。
直到遇上一个骨子里和他有很多相似的人……
“我是……我不知道。”男人嗫嚅道。
“如果跟我走,你就会知道你是谁,愿意跟我们走吗?”宋德洲松开那人的双手,只要他想逃,天涯海角都能把人抓回。
男人腾地从地上一跃而起,和宋德洲面对面,问的却是旁边托腮沉思的宋余:“你不怕我?”很多人都怕他,面前这几位却是个例外,尤其是那个长着一双骨碌碌眼睛的女孩儿,从一开始,他就知道她一直用审视的目光看着他,如同要把他看穿般。
宋余被问,“……”为什么要怕他?
“有我爸在,我怕你干嘛?”她没有好身手,但有一个所向披靡的虎爸。
宋德洲被他闺女夸得顿时抬头挺胸,这世间最美丽的话语无非是来自女儿的赞美!
“他是你爸?”男人嗤笑了一声,指着宋德洲问。
宋余:“嗯,你愿意和我们回去吗?我爸或许会帮你找到记忆。”
不知为何,他对这个小女孩的话更加的信服,男人重新拉下被撕破的衣裳,对她说,好。
然后瞥向宋德洲:“爸,您前面带路!”
宋德洲:……
他好像捡回了一只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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