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姑?你……你哭了?”
付乔希不知道余应兰到底爱了一个怎样的男人,居然会让她变的如此疯狂。
人都说爱情是美好的,可如果因为爱情让一个女人变成这样,那这样的爱情就是病态的,是畸形的,也是不值得人去为此付出的。
“……”
门外的余应兰没有任何回应,只是依然有低低的啜泣声传来。
听着余应兰的哭声,付乔希不知道该怎么劝慰,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去劝慰。
毕竟在几分钟之前,她还拿着刀来威胁自己。
照理说这样的人是不只得同情的,可是听着她低低的啜泣声,付乔希的心又禁不住软了下来。
“姑姑,我不知道你到底爱上了一个什么样的男人,但是我却知道一个值得你为他如此付出的男人,他是绝对不会舍得让你为他这般付出的。”
门外一直低低啜泣的余应兰听到付乔希的话先是顿了一下,随后嚎啕大哭起来。
且哭声大有越哭越厉害的意思。
听着余应兰痛苦的哭声,付乔希再也忍不住挪开了梳妆台,打开已经破败到不行的木门。
看着外面坐在地上毫无形象的余应兰,付乔希不禁有点同情余应兰。
去卫生间洗了一个毛巾出来,付乔希蹲下身子将菜刀偷偷的滑进了靠近的一个房间里,然后将打湿的毛巾递了过去。
“姑姑,擦擦脸。”
听到付乔希的声音,余应兰抬起满是眼泪的脸,看了她一眼,然后默默的接过毛巾,却依然一言不发。
付乔希也不在意,而是陪着她在旁边坐了下来,像是回忆又像是在想着什么,娓娓说到。
“姑姑,您虽长我一些年纪,可在爱情上,我觉得我却比您看的更通透一些。一个真正值得你为他流泪的男人,他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哄你开心,坚决舍不得让你为他流一滴眼泪。
从前我为侯林枫流了多少眼泪,吞了多少委屈,可是最后他还不是因为杨晴晴就将我给我抛弃了,甚至还对我做出那么过分的事情来,他那样对我难道真是因为我从前不够爱他吗?
不,我对他甚至比他妈、比杨晴晴对他还要好,可是他依然无动于衷,甚至在抛弃我以后竟还来转过头报复我。我本以为这是天底下男人的通病,可直到我遇到了余墨以后,我才明白真正爱你的男人在面对你的付出时,他不会觉得理所应当,而是会加倍的为你付出。”
付乔希掏心掏肺的话让余应兰终于止住了哭声。
将脑袋靠在墙上,余应兰双目空洞的看着前面,足足看了好久,这才缓缓开口。
“有时候我真是羡慕你,从前我一直觉得你配不上小墨,可是现在我觉得小墨能遇到你,或者是他的幸运。”
“如果单纯的非要以家世来恒定两个人是否相配的话,那我依然配不上余墨。但是我觉得我的努力我的坚持还有我的爱跟他是门当户对的,我们互相爱着对方,相信对方,且永远会替对方着想,这才是爱情真正的样子。”
“爱情真正的样子?”
“姑姑,你觉得你很爱他,可是你扪心自问一下,他……真的配的上你的爱吗?或者说,他真的爱你吗?”
付乔希不知道余应兰爱着的那个男人是谁,也不知道她跟那个男人的故事。
但是光冲着眼下这事,她觉得那个男人就不配余应兰的爱。
付乔希的话让余应兰空洞的眼神微微有了一点神采,可是那点神采不如刚才那空洞的眼神好。
目光里全是绝望和失望,甚至还有浓浓的悔意。
在想到悔意的时候,付乔希不禁吓了一跳。
悔意,她是后悔自己刚才的举动还是后悔爱这个男人呢?
不过不管是哪种,在付乔希看来,她能有后悔的心思那都是好的。
“姑姑,如果可以的话,你可以跟我说说和那个男人的事吗?”
余应兰的情绪渐渐安定下来,付乔希也就没那么害怕她了。
缓缓转头看了一眼付乔希,余应兰张了张嘴,想要说点什么,可是张了一下却又抿上了嘴唇,最后是一声长叹。
长叹之后,余应兰扶着墙缓缓起身。
见余应兰起身,付乔希忙跟着起身,却没有亦步亦趋跟过去,而是跟余应兰保持着一段距离。
等到余应兰在沙发上坐下,付乔希进厨房给她倒了一杯水,顺便将厨房里的刀全部藏了起来。
端着水杯放到余应兰的面前。
付乔希柔声道:“姑姑,您是余墨的亲姑姑,有些事非我们不愿,而是我们是在无能为力。侯林枫做了什么事我想您应该比我们还清楚,他会有今天的下场也是他咎由自取,就算是您拿我逼余墨,余墨也办不到不是,我们都是普通的老百姓,让我们这些普通人去跟国家机器对抗,那不是为难人吗?”
“唉,我又何尝不知道,可是……”
“姑姑,我觉得你需要一个人倾诉,如果你不嫌弃的话,我愿意好好的听你说出你的心事,不管怎么说,我们终究是一家人不是。”
虽说她跟余墨并没有举行婚礼,但是从法律上来说,她已经算是余家人了,跟余应兰也算是真正的一家人。
“你……你真的愿意听我说?你不怪我从前对你做的那些事?”
余应兰知道余墨的手段,自然也知道余墨是清楚那些事是她做的,此刻她没必要再遮遮掩掩自己从前做下的那些错事。
摇摇头,付乔希尽量让自己的笑显得平和一点,其实余应兰之前做的那些事,尤其是那些伤害她家人的事,她心里是十分恼怒的,但是事已至此,再去说那些事也无济于事,倒不如稳下她的情绪,听听她的那些故事。
“不管你是真的不怪我还是假的不怪我,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就跟你说说我的那些事。”
“二十年前,我父亲白手起家,一举创办了燃集团,并让我大哥,也就是你公公来南城开分公司,因为当初对南城人生地不熟,加上大嫂那会还怀着孩子,我爸便让我来南城帮帮我大哥,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认识了他。
那个时候的他其实算不得一个好男人,烫着头发,抽着烟,穿着喇叭裤花衬衫,脖子上永远戴着一根比我手指头还粗的金项链,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被他吓的躲在车里半天不敢下车,在我从前的生活中,我就从来没接触过这种类型的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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