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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小说网 > 林珊司凌少寒 > 第16章 不堪的过往
 
凌晨三点。

晚秋的夜已经初显威力,清冷的厉害。

空无一人的街道,路灯排着整齐的队伍站立着。

散发着昏黄的光,凸显寂寥。

D省是全国空气指标最高的城市,绿化方面自然颇为耗费了政府的一番心思。

城市中到处绿植满地,随处都能找到街心公园。

那些公园每天都有专人打扫,整洁又漂亮。

公园之中到处都摆放着木质的长椅。

每到艳阳天,总有老人和孩子在里面玩耍或小憩。

晚上,行人走尽之时,这里又会变成那些流浪汉,落魄者的栖身之地。

而此时,林姗就在这街心花园的一个小角落里,抱着肩膀坐在刷了红漆的木质长椅上。

纤瘦的身子被路灯照射着,在地上投下小小的黑影,看起来格外凄凉。

她身上依旧穿着那件宝石蓝的长裙。

当时穿上的时候,只想着那个颜色会衬托着她肤色难看。

更容易迷惑那些保镖,逃出夜魅。

却忘记外面的天已经凉了,而那长裙连个衣袖都没有。

林家大宅此时早已锁门,她只能硬生生的冻着,在这流浪汉栖身的地方熬到天亮。

一阵凉风吹来,尽管林姗已经抱着肩膀,却依然被冻得瑟瑟发抖。

加上在夜魅跳了那么长时间的舞,肚子也开始抗议,饥寒交迫。

蜷缩着身子,林姗双手抱肩,缩着肩膀头的姿势如同一个没有安全感的婴儿。

勾唇苦笑,满眼自嘲。

这就是她作为林家正牌千金的生活,夜宿街头,无人问津。

在D省上流社会的圈子里,甚至没有人知道显赫的林家还有她这个千金的存在。

因为,自从王艳茹带着林玉娆和林天赐姐弟俩进门,她就再也没被公开过。

不管什么应酬,林儒君都是带着王艳茹和那后进门的一双儿女去。

理由,是她不会说话,长得丑,没有名媛千金该有的气质。她去了,只会给林家丢脸。

林儒君的嫌弃,王艳茹的嘲讽,以及林家那对兄妹的欺辱历历在目。

林姗坐在木质长椅上,忍不住用双手捂了脸。

她告诉自己,无所谓,不要让那些人伤害到自己,故作坚强的笑声里却已然带了哭腔。

滚烫的泪珠更是收也收不住,顺着指缝钻出来,沾湿了她白皙的手背。

最后,才掉落在地上,沾了泥土,浸入尘埃。

她多傻呀!

小时候,听着他们对她的批评和嫌弃,她就真的觉得自己很差,觉得自己给死去的妈妈丢脸了。

所以,林儒君才一样的儿女两样对待,对她不闻不问。

现在想想,若真是那样,为什么不管她做多少努力,都换不来父亲一个慈爱的眼神?

为什么王艳茹母子明目张胆的打她骂她虐待她,那个挂着她父亲头衔的男人都看不见?

不,不是看不见。

他只是和王艳茹站在了同一战线,想要把她赶出那个家。

不然,不会她和林玉娆上同一所大学。

林玉娆每天回家,她就要住校。

还美其名曰,林玉娆身子骨弱,没有她那么自立。

不会外界的人都知道林儒君有一儿一女,根本不知道她林姗这个人。

她的确自立!

从四岁开始自己照顾自己,连佣人都不会伺候她。

衣服自己洗,吃的自己找,不自立她就得死。

而林玉娆所谓的身子骨弱,只表现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上。

欺负她,对她拳打脚踢的时候,从来都是力气十足。

下手之处,常常都是留下片片淤青,十天半月的都褪不下去。

也就是这几年,林玉娆打不过她了,才避免了隔三差五的拳打脚踢。

脑海中回忆着那些不堪的过往,林姗的双拳忍不住的攥紧。

葱白的手背上,青色的血管都因为愤怒而蹦了起来。

她林姗,早晚有一天会揭开全部伪装,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

早晚有一天会一鸣惊人,打王艳茹一个措手不及。

而她现在要做的,便是忍气吞声,运筹帷幄。

双手拼命的擦着眼里掉出来的泪,一直擦到眼角红肿,林姗的情绪才平复下来。

一阵夜风拂过。

树叶沙沙作响,仿佛人走路的声音。

林姗猛然抬头,环顾四周,却并未瞧见躲在树后,满眼怜惜的男人。

揉了揉酸痛的双眼,从身旁拿过刚刚买的面包和一元一瓶的矿泉水,大口大口的吞咽起来。

那面包格外噎人,她也不在意,咽不下去就用冷水冲下去。

顿时,冰冷的感觉从嗓子蔓延到胃部,冷遍全身。

林姗皱皱眉头,咀嚼的动作却没有停。

两元钱的廉价晚餐,她早已习惯。

因为,林家从来都不会准备她的饭。

哪怕吃不了剩下了,王艳茹也会吩咐佣人丢进垃圾桶,而不是留给她。

的确是饿极了,尽管难吃,那小小的面包还是很快就被林珊吞下肚子。

就连冰冷的矿泉水,都被她喝的一滴不剩。

她满足的揉了揉被填满的胃,拿起一旁的报纸,借着路灯的光芒仔细看起来。

报纸是她刚刚和面包一起买的。

夜魅她明显是回不去了,买了报纸是为了找工作。

其余的钱,她都存了起来,留着给林儒君买药,一分都不敢乱花。

昏黄的路灯下,林姗的表情格外认真。

卷翘的睫毛随着垂眸的动作尽数显露出来,纤长又浓密。

安静而淡然的表情给她画的丑陋的面孔增色不少。

柔弱的她,看起来就像一株生长在石缝的小草。

渺小,却坚韧的让人移不开目光。

那报纸的招聘栏刊登满了招聘的信息,适合林姗的却是少之又少。

不要求长相和学历的,大多是些工资微薄的服务员之类。

不是林姗嫌弃,而是那点钱根本不够维持林儒君的医药费。

而工资多的,长相学历都是高标准。

有不少都是招聘女公关,那样的工作,林姗做不来。

眼看着一期报纸就要看到了头,却没找到合适的,林姗抿了抿唇,忍不住有些烦躁起来。

招聘栏的最下排,一则广告就在此时映进了林姗的眼帘。

D省西区,悦蓝山别墅群,钟点工一名,每小时三百元。如果需要准备餐饭,工钱另算……

盯着‘每小时三百元’几个字,林姗的桃花眼顿时亮了起来。

生怕这么好的机会被别人抢了去,连忙拿出手机记下了电话号码。

正窃喜着,安静的街心公园忽然传来不和谐的声音。

“大……大……大哥,那里有个女人!”

“大哥,咱们把她带走吧!带回去,轮班用。我……我好久没碰过女人了!”

那是一行四个男人。

为首的是个身材高大的男人,穿着脏兮兮的灰色窄背背心,胳膊上是不伦不类的纹身。

后面跟着的那几个身材少少弱小一点。

个个都染了头发,穿着怪异,皆是打扮的流里流气。

几人明显喝多了酒,说话的时候舌头都有些发硬。

随着渐渐走进,一股子难闻的浓郁酒气便传了过来。

听着那不堪入耳的话,林姗顿时谨慎起来。

抬头看向那几个男人,故意露出自己画丑了的脸。

本以为会把他们吓退。

却没想到那几个男人只是微微一愣,顷刻间把她围了个水泄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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